滁州市退役军人、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公告
日期:2022-09-20
浏览 374 次
全市广大退役军人、其他优抚对象:
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部署,全国退役军人、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已于2021年12月14日正式启动,《退役军人、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(试行)》和《关于印发<安徽省退役军人、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规范(试行)>的通知》也同步印发实行,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。做好优待证制发工作,是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,是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,也是拓展社会优待的重要抓手。我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》和国家、省有关规定,将积极、有序开展此项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